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接收2021级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方案

发布者:李龙凤发布时间:2022-05-12浏览次数:3822

     为切实做好本科生自主转专业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转专业工作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一切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

二、组织领导

转专业工作小组:由分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学院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专业负责人等担任组员,负责全面统筹安排转专业工作。

工作小组组长:徐枫

工作小组成员:孙坚强、黄国清、钟永红、林峰、陈镇喜、贺建风、李龙凤

转专业监督小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组员由其他非转专业工作小组成员组成。负责转专业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监督小组组长:勾海林

监督小组成员:刘小群、王怀真


三、接收计划和接收条件

学院名称

专业名称

接收人数

接收学生条件

咨询电话和联系人

经济与金融学院(系)

经济学类

20

1.所有课程首次考核无不及格情况;

2.无未解除的违纪记录。

3.无转专业记录。

4. 微积分基础不低于85分或者微积分Ⅰ(一)不低于75分或者微积分Ⅱ(一)不低于75分或者工科数学分析(一)不低于75分;线性代数与解析几何不低于75分。

李老师

39381128

四、选拔考核

选拔考核形式:面试。

选拔考核内容:思想品质、基础能力、学习动机和发展潜力等若干方面。

选拔考核录取原则:转专业学生考核的最终成绩为面试成绩,根据面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若面试成绩相同,则数学课程平均分高者排名靠前;若数学课程平均分相同,则高等数学(微积分基础、微积分或者工科数学分析)成绩高者排名靠前;若高等数学成绩相同,则排名按照工科数学分析、微积分、微积分基础的顺序进行排序。

面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五、选拔安排

524日—527日,学生登陆教务系统,在“报名申请”→“学生转专业申请”栏目进行报名申请相关操作,并确认提交(只保存但未提交者,申请无效。请各位同学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务必确认是否已提交)。

528日—66日,安排面试,具体安排届时请查看经济与金融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本科教务。

67- 612经济与金融学院在经济与金融学院主页-通知公告-本科教务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在教务管理系统确认拟录取名单。

613日,教务处复查并公布名单。

615日左右,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进行转入专业的课程选课。

826-27日,学生到经济与金融学院报到注册。




    经济与金融学院

           20225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