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 36号)精神,加大创新创业教育成果培育力度,根据学校2017年12月召开的创新创业座谈会的有关要求,现面向全校征集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培育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要求
创业项目可以是发明创造、技术专利,也可以是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但要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和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性,以及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按照“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的规则,根据项目特点、所处的创业阶段和已获投资情况,大体可将项目分为以下3类:
1. 创业计划类: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为完成或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商业创业计划书。此类项目团队负责人要求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
2. 创业实践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此类项目团队负责人要求为企业法人代表,且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或毕业5年以内(即2013年及以后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或研究生。
3. 公益创业类:具有较强的公益特征、创业特征和实践特征,即能够有效解决社会问题,且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能够运用前期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资源,并建立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能够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且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此外,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各类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或有关协议等;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二、项目遴选与培育
本次重点项目以“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全国赛的要求、标准和水平进行遴选培育,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符合要求的项目负责人填写《2018年“创青春”“互联网+”创业竞赛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于1月10日17:00前将纸质版交至北座101陈继宗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scutecm@163.com 。
2.组织遴选。1月10日至11日,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项目进行遴选,确定重点培育项目。
3.队员招募。1月11日至15日,面向全校招募重点培育项目团队成员,组建跨学科、跨专业、能力素质互补的学生团队。
4.队伍集训。1月19日至26日,组织各项目团队(含入围创业大赛校内决赛的12支队伍)校内集训。
5.项目培育。对重点培育项目全程跟进,配备校内外专家导师,拨付备赛经费,并分阶段组织开展项目路演,提升项目团队撰写商业计划书和开展商业路演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