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院级优秀团干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浏览次数:50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共青团先进个人和集体推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院级优秀团干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23—2024学年在学院团委下属部门、团支部任职。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学院团委组织、班级团支部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学院团委组织、班级团支部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5.截至20244月,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团委组织、班级团支部骨干不少于半年。

三、名额分配

1.院校两级获奖总人数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学院团委下属部门、团支部总人数的30%。

注:校级先进个人与院级先进个人不重复评选。

四、材料提交

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于410日(星期三)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至myxgb@scut.edu.cn,邮件命名为“姓名+院团干申请”。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3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x

 

 

共青团华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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