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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学生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5-03-12 浏览次数:10 |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为全日制在校学生(含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24—2025学年在学院研究生会或班级班委会等组织任职。其中,申请参评校级先进个人的班级骨干应为班级班委会负责人,申请院级先进个人的班级骨干应为班级班委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1.大局贡献度高。胸怀“国之大者”“省之要事”,带头立足岗位、苦练本领,充分发挥骨干作用,积极参与“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等中心工作,工作成效显著,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 2.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3.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无课业不及格情况,本科生最近一学期/一学年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应在所在班级、专业或年级前30%以内。表现突出的班级骨干,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可放宽至在所在班级、专业或年级前50%以内。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4.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业务能力突出,珍惜在学生会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具有较强的责任感,热心为同学服务,在推动学生会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5.截至2025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学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名额分配 1.校级先进个人推荐指标按照学校有关通知规定执行:研究生会骨干6名、班级骨干3名; 2.院级先进个人指标,原则上研究生会骨干评选名额不超过所在组织总人数的30%,院级学生会组织总人数按不超过30人计算;原则上班级骨干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班级骨干总人数的20%,班级骨干按每个班不超过5人计算; 3.校级先进个人与院级先进个人不重复评选;评选按照先校级、后院级顺序组织,落选自动转入院级先进个人申请,无需另交材料,本人声明放弃者除外。 四、评选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班委会的骨干由班级组织评议,各班限推荐校、院级先进个人候选人各1名;研究生会的骨干由研究生会在院团委指导下组织评议; 3.学院团委综合评议; 4.推荐人选公示; 5.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核。
五、材料提交 纸质版:申请者本人填写附件1(填写至本人签名处即可),于3月18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提交至5号楼203室; 电子版:附件1命名为:姓名+先进个人+申报表;附件2命名为:姓名+先进个人+佐证表,打包发送至myxgb@scut.edu.cn。邮件命名为“XX班班委骨干/研会骨干+校级/院级先进个人申报”(校级和院级分开打包)。 材料要求齐全、严谨、清晰,且电子版与纸质版须严格一致。逾期不报者或补交拖延者将视作自动放弃评优名额。
附件: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3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