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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学生工作经费报销发票指引(限校内网使用) |
发布时间:2024-12-02 浏览次数:137 |
【未尽注意事项,不定期更新】 1.电子发票打印或原始纸质票据等,签字后请交5203办公室。 2.打车发票需同步附行程单,行程单电子件命名要求“金额+收款人姓名+行程单”。 3.财务处报销操作指引: (1)华南理工大学官网-机构设置-财务处-下载中心-报销业务-日常网上报销流程 (2)华南理工大学官网-机构设置-财务处-下载中心-报销业务(第2页)-粘贴卡 4.电子发票请按照上述报销指引文档执行,非电子发票的纸质原始票据类请下载“粘贴卡”后根据相应提示完成粘贴后再提交。 5.目前已知无法报销的款项有:代收通行费(即高速费)有该笔费用时按照上述报销指引提交后,请联系辅导员;书签、明信片、保温杯等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