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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研究生会组织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3-03-17 浏览次数:872 |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学生会组织先进集体和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为做好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申请者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于2022—2023学年在学院研究生组织任职。 二、评选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共青团员应在智慧团建系统报到并按时缴纳团费。 2.恪守学生本分。学业优良,不得因学生工作而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荒废学业。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各类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在“i志愿”系统注册,自觉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 3.工作能力过硬。作风优良,珍惜在研究生会组织工作服务同学的机会,勤奋踏实、认真履责,在推动研究生会组织建设中取得突出成绩,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得到同学拥护支持。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者、“青马工程”培训班学员。 5.截至2023年3月1日,担任现职不少于半年,或累计担任研究生骨干不少于一年。 三、名额分配 1.校级先进个人推荐5名; 2.院校两级获奖总人数比例不能超过学院研究生组织骨干总人数的30% 注:校级先进个人与院级先进个人不重复评选。 四、评选程序 1.个人提出申请; 2.班委会的研究生骨干由班级组织评议;研究生会的研究生骨干由研究生会组织评议; 3.学院综合评议; 4.推荐人选公示; 5.校级先进个人推荐人选报学校审核。 五、材料提交 申请者填写《2022-2023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学生会组织骨干”申报表》,于3月21日(星期二)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提交至5号楼203室,电子版发至1967272392@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先进个人申请”。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评优资格。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3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