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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对我校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进行就业扶助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4-05 浏览次数:160 |
各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 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1号)和我校《关于做好2017年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华南工学〔2017〕1 号)的精神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将继续开展就业困难毕业生专项就业扶助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扶助学生条件认定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二)家庭经济困难; (三)成绩良好,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四)未签订就业协议书,没有具体意向单位; (五)要求本人态度积极、有强烈就业愿望。 二、各学院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上报名单前要在学院内部做好公示,做到让本院学生周知。同时了解申请学生就业存在的具体困难和想法,并为其进行就业技巧方面的指导。 三、申请学生需提交个人手写包含详细家庭经济情况说明、个人求职意愿及求职经历说明等内容的书面申请,并填写《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交学院审核盖章,其中一份交学生就业指导中心,一份学院留存;学院汇总核实申请学生信息并填写《2017届就业困难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2)。 请各学院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附件1、2纸质版报送至五山校区1号楼1106室,并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ranran@scut.edu.cn。逾期将视为放弃。 联系人:曹然然 联系电话:87114167 附件:(请在“群文件”或“就业在线”下载区下载)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