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生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23   浏览次数:421

根据医保政策规定,我校2016医保年度医保工作已全面启动,工作内容包括新生参保和老生续保。

一、   大学生参保政策要点指引

1.参保办理时间:在校大学生(包括:老生续保、新生参保)参加2016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学校统一组织办理参保登记及缴费,其办理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12月20日期间,2016年度中途不再受理在校学生参保登记及缴费。

2.享受医保待遇时间:201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为2016年1月1至12月31日。新生只要于2015年12月20日之前,成功参加2016医保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成功缴纳个人应缴的167元费用(参保人须将学校绑定银行卡存够168元,1020参保费用扣取方能成功),可享受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的医保待遇。

3.参保登记及缴费标准:2016城乡居民医保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167元,政府补贴标准400元。

4.困难学生免缴费参保说明:大中专困难学生,于15年12月20日前,需向学院提交个人(学生)生源所在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发放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或学生生源所在地残联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学校将统一上报医保天河分局转广州市民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实行个人免缴费(167元)参保。

5.其他:新生使用新制医保卡或社保卡,学校续保老生使用原医保卡或社保卡。

二、   申报参保登记范围

1.2015年新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包括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

2.未参加2015医保年度我校统一组织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老生。

三、   办理登记、缴费及发卡办法

1.参保登记:各学院分别在学工处和研工部的指导下,组织学参保并统计名单;困难学生由学院单独准备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见《困难学生参保流程》。

2.缴费方式与标准:学生缴纳医保费标准为167/人,学校财务处将根据申报名单和续保名单于201510201027委托银行进行批量代扣费。其扣款账号分别为:本科生使用工商银行学费扣款账号;研究生使用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学费扣款账号。校医院最终落实学校代扣代收费成功名单与医保局网办系统须缴费名单一致,确保签约银行成功扣费。民政局审核通过的困难学生,可享受医保费用资助。

3.社保卡或医保卡发放:新生社保卡或医保卡由光大银行制作,通常在十二月中下旬发放;续保老生使用旧医保卡。

四、   补充说明:

学生参保是对在校学生的一种关怀和爱护,要求全体学生都要参加,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