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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及“思想政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14 浏览次数:517 |
各学生干部: 学院将根据《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97/30/info104240.htm)及《思想政治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开展2013~2014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 按学校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相关规定。 二、评选条件 1.符合学校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的各项条件; 2.研究生阶段必修课和选修课平均成绩在75分(含75分)以上; 3.担任研究生干部(包含研分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门干事、各年级班干)工作一学年以上,对学校、学院工作有突出贡献者此条件可放宽; 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工作、学习、文娱活动、个人及公共卫生卫生等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成绩显著,在同学中有一定威望。 三、评选时间安排及程序 1.10月14—15日,提交申请表(校优和院优是同一份申请表),电子版发到576258938@qq.com,纸质版交给陈灵老师(5号楼203室;电话:87112892); 2.10月16—17日,学院评优小组组织评选; 3.10月18—20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4.10月21日,将评选结果上报研工部。 四、评选办法 1.个人申请,导师推荐; 2.学生和老师民主评议,按照“最后得分=学生打分*0.6+老师打分*0.4+职务分”的计算公式,按得分从高到低确定参评校优干及院优干名单; 3.职务加分 (1)研分会主席、团总支书记加3分; (2)研分会副主席、研究生党支部副书记、班长加2分; (3)研分会干事、班委、党支部成员等研究生干部加1分。 4.学院对获奖同学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内如果反映的问题是事实且确实违反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准的,将取消参选资格,所空名额依次补齐; 5.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将校优干和院优干名单上报研工部。 五、其他 学校将对校优秀研究生干部和院优秀学生干部按相关规定进行奖励。
思想政治学院 2014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