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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补充通知 |
发布时间:2014-10-08 浏览次数:916 |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97/2c/info104236.htm)和《关于开展2014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详见:http://www2.scut.edu.cn/s/132/t/338/97/27/info104231.htm),为了做好我院2014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评审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社欣 委员:孙国忠、吴国林、解丽霞、石金叶、学生代表(各专业评审代表) 二、国家奖学金时间安排及程序 1.10月10日下午17:00前,《审批表》和《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到576258938@qq.com,证明材料(原件)交到石金叶老师处。 2.10月11日,学院评审小组审核材料。 3.10月13-17日,国奖名单公示。 3.10月20日,申报者到205学院办公室领取提交的申报材料。 4.10月20日,上报研工部。 三、学业奖学金时间安排及程序 1.申请人填写《思想政治学院2013-2014学年学业奖学金评定申请表》(附件1),于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申请表和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提交至本专业奖助学金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将对申请本人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 2.各班班长下载《201x研究生品德操行评定内容及评分标准汇总》(附件2),发给本年级主任,并于10月11日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交至本年级评议组长。此评分表是奖学金评议的一项重要依据。 3.各年级专业评议小组请下载《奖学金各专业汇总表》(附件3),将本年级专业的测评结果填报,于10月13日上午10: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 576258938@qq.com。 学院将审核所有获奖名单,审核无误后将获奖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于10月20日将评定结果上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三、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学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于11月份一次性将奖金发放至获奖研究生账户。 四、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当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如果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提请裁决。
思想政治学院 2014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