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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学院关于评选2013年“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5-05 浏览次数:628 |
各位同学: 为了培养研究生成为热爱祖国、品学兼优、理论基础扎实,科研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鼓励我院研究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出思想,讲政治,广东双赢广告有限公司陈志刚总经理以个人名义友情提供资助,在我院设置了“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现将我院2013年“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思想政治学院正式学籍各专业硕、博士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非在职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国家,关心集体,热心公益活动,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 2、学习勤奋,严谨踏实,勇于进取,各门课程成绩优良和科研工作成绩突出。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4、在校期间无违反校规校纪、重大活动无故缺勤或其他不良记录。 5、为思想政治学院“思想库发展中心”发挥过积极作用 三、组织领导 1.学院成立思想政治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学院评审委员会确定初步名单后送陈志刚总经理审阅并最终确定获奖名单。 2.各参评班级成立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本班级奖学金评议及上报工作。硕士各年级由班级主任担任组长,班长担任副组长,博士生以支部为单位成立一个小组,由博士班党支部书记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此外,各班级应在本班级民主推选3名同学作为工作小组成员。对于本班测评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争议问题,报评审委员会协调。 四、评选办法与原则 严格按照《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研究生“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见附件一)开展评选工作。 创新奖学金的评定采取个人自愿申请,导师推荐,学院评审、奖学金资助人核定获奖名单的原则。 五、评选期限 2012级研究生计算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所修课程成绩,2010、2011级研究生计算2011~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及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所修课程成绩; 科研论文计算时间范围内的现刊,录用通知不计入在内;2012级研究生计算入学后至2012年12月发表的学术论文,2010、2011级研究生计算2012年1至12月发表的学术论文; 各类竞赛获奖及荣誉计算时间为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证书的不计入在内。 六、工作程序 1、5月10日前班主任组织召开“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评选工作动员会,成立工作小组(博士生以支部为单位成立为一个小组)。学院公布各班级工作小组成员名单。 2、5月15日前参评同学将《思想政治学院研究生“智慧之光”创新奖学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供审核,复印件留存,交本班工作小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 须交材料(所有纸版材料请用档案袋装好,封面上请写上姓名及所有材料目录): 1)申请表纸版一份(创新理由陈述只须交电子版),本人及导师签名,电子版发至班级评审小组,文件名为**年级硕士或博士姓名; 2)发表论文期刊原件及复印件(期刊封面、目录、论文首页); 3)各类竞赛获奖及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不能提供的不计算分)。 3、5月15日-5月19日,各班工作小组审查核实材料。 4、5月20日各班工作小组将核实后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交学院。 5、5月24日前评审委员会评审,参评同学进行创新理由的公开陈述,每人8-10分钟,陈述人做好PPT。 6、5月27日前奖学金资助人或其委托人考察评价。 7、5月30日前学院将2012年度研究生“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初拟名单在学院网页公示。 8、6月5日前学院召开“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颁奖大会。 七、工作要求 1.各班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同年级和不同类别的研究生应严格执行学院相关规定。 2.参评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应客观真实,不得弄虚作假。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个人,取消该生参评资格,并且下一年度不得参评。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思想政治学院研究生“智慧之光”创新奖学金评审细则》 2.《思想政治学院研究生“智慧之光”创新奖学申请表》 思想政治学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