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不断追求新知,勇于拼搏的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广大同学的积极性,鼓励先进,树立典型,继续教育学院决定评选2009年度业余、函授班“先进个人”和“先进班集体”,希望各办学单位(教学站)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落实好本次评优工作。
开展“感动华园”活动旨在把能够打动人们心灵的华工学子作为评选对象,这些同学可能身份各异,有着不同的背景、不同的经历,有的可能曾经见诸媒体,有的也许还不为人知,但在过去和现在的岁月中,他们的行动与事迹,感动了我们,感动了华园。他们每个人都用不同的方式诠释着生命的精彩:有的是用爱心、有的是用勤奋和学识、有的是用自强自立的拼搏精神……每一种感动都是财富,希望这些感动能让你我共享。
一、评选时间:
2010年3月10日——2010年4月9日
二、评选标准:
业余、函授学生请参照《学生手册》的《华南理工大学成人高等教育业余、函授班评选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办法》(2008年12月版)评选。
“感动华园”活动参与标准:模范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发生在华工学子身上的每一件事,只要是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为国家建设、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改善作出突出贡献;包括个人取得的事业成果,以及创业经验……均可参选。
三、组织实施:
各办学单位组织班主任、同学认真学习评优文件及“感动华园”活动的评选标准,并根据评优文件,认真做好本次评优的动员、测评、评选、总结等各环节,以及“感动华园”的人和事情的推荐。确定先进班集体、先进个人候选名单,填写学生年度评选登记表,及“感动华园”活动的推荐材料,并于4月9日前将学生年度评优登记表、评优名单汇总表、班级情况登记表、“感动华园”活动推荐表(每办学单位选送一至两份)等有关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审核。
四、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指定邮箱;纸版材料必须加盖办学单位公章。
2、请各办学单位在评优登记表中注明统考的科目;参评文体优秀生的必须提供参加学校(院)活动的证明。
3、如有获得单位奖励请如实填写,并附上获奖证书的复印件。
学生工作办公室:继续教育学院一楼西厅
联系人:吴老师(87112204)、陈老师(22236953)
邮箱:xdwuscut@qq.com / 845353368@qq.com
华南理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附件1:业余函授班评选方法及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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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感动华园”活动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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