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4
浏览次数:10各位同学:
为做好2025—2026学年本科生学校奖学金的评选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华南工学〔2025〕23号)的通知,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金额
学校设立学校奖学金,用于表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本年度学校奖学金共设四等,其中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500元/人,三等奖学金1500元/人,学习进步奖1000元/人。
二、评选资格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科学生;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4.测评学年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5.群众基础好,操守品行受到学生广泛肯定;
6.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7.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8.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及以上。
三、申请基本条件
1.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10%,本学年学业成绩积分居本班前15%;
2.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20%,本学年学业成绩积分居本班前25%;
3.三等奖学金: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居本班前33%,本学年学业成绩积分居本班前38%;
4.学习进步奖: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与学业成绩积分均居本班前55%,本学年学业成绩积分在本班排名比上一学年提前10名或提前幅度在35%以上。
四、申请及评审程序
1.学校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评定工作采取学生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并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填写《华南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登记表》。
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将填写好的《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提交到对应班级班长处,各班班长填写好班级评优小组意见后,于10月21日17:00前汇总提交到对应年级辅导员处。
3.院(系)根据评选条件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评议后,确定本院(系)的获奖学生建议名单。获奖学生建议名单须在院(系)范围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由院(系)于11月10日前登录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审批通过获奖学生名单;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重复获得(奖学金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同时符合同一奖学金的评选条件时,以综合测评排名先后为序;
3.学校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院(系)意见处由院(系)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院(系)行政公章;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陈深佑
联系电话:020-87110403
电子邮箱:csy123@scut.edu.cn
电子与信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10月14日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2025-2026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