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9-18
浏览次数:929为进一步推动实验室的复用、共享,确保实验教学工作顺利进行,保障实验室的安全、卫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全面统筹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工作;各实验室原则上指派一名人员,专职负责实验室的耗材、安全与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日常保洁应做到:
仪器设备摆放整齐划一,实验用品收纳入柜
讲台整洁,维修台耗材、配件分类摆放整齐
地面无碎纸杂物,实验桌椅归位桌下
实验室空间不堆放杂物
三、对于多门实验课或多名实验指导教师共用的实验室,实施“使用人现场负责制”,具体规定:
1、每次实验课完毕,任课老师(前使用人)负责实验现场的整理、整顿,将其恢复到本规定二所要求状态;填写《实验室使用记录本》,并交代故障仪器的处置情况后,方可离开。
2、实验室的后使用人负责对前使用人对实验室的恢复情况进行评价,评价采用百分制;被两次评价低于70分的前使用人,该门实验课准备工作量,计入后使用人或该实验室专职管理员名下。
四、必须加强防火、防盗、防事故工作,强化预防意识,管理好消防安全器具。
五、离开实验室时必须关闭空调、电脑等设备,关好水、电开关、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六、大型、贵重的精密仪器应建立专人负责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保管,逐台建立档案,做好使用、维修记录。未经负责人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更不能随意搬移和拆卸。
七、严禁在实验室吸烟,不准带与工作无关的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实验室及仓库,办公室内,不得留客住宿。
八、非工作需要严禁在实验室内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
九、加强用电安全管理,不准超负荷用电,对设备老化等隐患要定期检查及时排除。个人计算机必须做到人离关机。
十、如有防盗和意外事故发生,不得隐瞒,应保护好现场同时尽快报告学院及保卫部门。事故发生所在实验室必须写出事故报告,递交主管部门,并接受处理。
电子与信息学院实验中心
二〇一六年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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