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分标准》相关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4.10 17: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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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做好学校“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现初步拟定了学院《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分标准》(见附件),并面向全院同学征求相关评定意见,征求日期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5日,相关同学可将意见匿名反馈至邮箱spshijianbu@163.com,命名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意见反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分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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