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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个人申请,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讨论,现将我院2025年国家助学金及捐赠助学金评选结果(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7日起至10月20日12:00止,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反馈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示期结束后不予受理。
附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捐赠助学金建议名单.xlsx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