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硕士研究生同学:
请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年修订》(见附件1)与《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指标分配办法(2025年修订)》(见附件2)规定,现开展我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国家奖学金评审对象与奖励金额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非定向在读研究生均有资格参评国家奖学金,超出学制期限的延期毕业者不可参评。
2.研究生(包括直博、本硕博、硕博连读)根据评审时注册的学籍状态确定身份参与评审,学籍状态为硕士研究生的,参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籍状态为博士研究生的,参评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3.研究生须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后,方可具备参评资格,否则不予参评。
4.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人。
5.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同一学年内不能同时参评社会捐赠奖学金(捐赠奖学金有特殊要求可以参评的除外)。
二、工作要求
1.请硕士各班级按照评定细则要求,于9月25日12:00前上报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附件3)至研究生公共邮箱scutfood@126.com ;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4,纸质版需一式两份)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见附件5,纸质版需一式两份)
(3)科研成果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导师需在各类佐证材料首页签字确认,论文需要在图书馆开具检索证明,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需为PDF格式)
注:所有成果申报材料的有效期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成果不能重复使用(即曾经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的成果不能在本次申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时重复使用)。
提交日期:以上材料纸质版需在9月29日12:00前交至班级评议小组处,电子版材料(含附件4、附件5、科研成果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材料)以“姓名-学历-国奖申请”命名在9月29日12:00前打包发送至研究生公共邮箱:scutfood@126.com和班级评议小组指定邮箱,逾期概不受理。
3.各班在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后(9月29日12:00后-9月30日12:00前),将申请学生的附件5汇总,发送至邮箱:scutfood@126.com。
4.各班在级主任指导下于10月10日18:00前完成提交申请同学的班级评议工作,补充附件5中的综合测评结果,连同学生申请材料提交至级主任处进行审核和名单推荐。
5.级主任根据学院国奖指标分配方案(后续公布)于10月13日前完成国奖名单推荐工作。
温馨提示:
(1)佐证材料请按照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中填报的顺序进行整理;
(2)佐证材料必须按照学院评奖细则中的要求进行提交;
(3)学生填报提交的全部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并符合细则加分要求,如有材料造假和提交不可参评的材料充数(含曾经获评国奖所使用的成果),一经发现,取消本次评优资格,学生自行承担全部后果。
(4)本次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研究生评优工作组负责,联系人:朱良老师,电话87113849,邮箱:zhuliang@scut.edu.cn。
附件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细则(2025年修订).pdf
附件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暨校长奖学金指标分配办法(2025年).pdf
附件3:2025年奖学金各班评议小组名单统计(硕士).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