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全体毕业生: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毕业生就业管理,做好2022年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照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最新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毕业生就业方案制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时间安排
6月14、15日暂停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的就业派遣方案版块填报及院系审批功能,学校制定初步就业方案;
6月16日-20日,毕业生登录微信公众号“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自行核对就业方案(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6月21日中午12:00前,学院审核确认毕业生就业方案;
6月21日中午12:00-24日,学校制作2022届毕业生就业方案,提交至广东省教育厅进行审核。
6月30日,毕业生可登录微信公众号查看电子报到证,广东省外纸质报到证同时由学院发放。
就业方案涉及到毕业生报到证签发、档案转递、户口迁移等事宜,各学院应指派专人负责,认真核对毕业生的派遣方案及档案去向,禁止填报与真实就业状况不符的就业方案,做到规范、准确。
二、取消“暂不派遣”
毕业生离校前暂未就业的,按照政策派遣回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档案、党(团)组织关系随迁,不再办理“暂不派遣”手续。
三、派遣的就业所在地为北京、上海(非北京、上海生源)
北京、上海入户政策严格,须取得当地入户资格(有效接收函)才能进行派遣。6月批次的毕业生在学生提交当地入户资格(有效接收函)之前,派遣方案的审核意见统一由学校审定为“院校不通过”,暂时不签发报到证,户口可暂时保留在校直至2022年12月31日,逾期则清理迁回生源地。
四、未按时毕业的学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
7月1日不能正常毕业的学生,就业中心将在6月底统一按照教育部学信网最新名单将其派遣方案修改为 “不纳入派遣方案”,这部分同学暂时不签发报到证。
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当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即2022年12月31日之前可申请派遣。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后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微信小程序办理,需提供材料:①毕业证书或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生自行登录学信网免费办理);②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五、其他重点工作
(一)做好调整改派工作
7月1日起, 2022届毕业生可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公众号小程序入口申请办理调整改派,经审核同意后,毕业生即可直接在网上领取或打印加盖电子签章的电子版报到证。调整改派后原则上不再签发纸质报到证。
调整改派所需材料:(1)原就业单位解约函(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如报到证派遣回生源地则提供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改派证明(外省生源同类情况可不提供);(2)新接收单位的就业主管部门同意接收证明(回生源地可不提供),如接收证明上没有注明具体就业单位,还需要提供与就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
调整改派时限:毕业生取得毕业资格当年内(以毕业证落款时间为准),即2022年12月31日之前。
(二)继续关心离校毕业生
毕业生离校后,学院要督促毕业生在报到期限内办理报到手续。继续关注离校未就业毕业生、低收入家庭毕业生、少数民族、残疾等重点群体就业状况,引导他们及时在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做好实名登记,主动为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
六、报到证签发时限
派遣及改派截止时间:2022年12月31日。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