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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报活动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学院团委评议等环节,现推荐龚琪玲同学为“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公示自2021年9月12日起至9月14日15:00止。
若对公示有异议,可通过书面、邮件或电话等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共青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