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全体本科生:
经广泛征求意见、学院讨论修订,现将《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2021年9月综合测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6日—9日,欢迎同学们提出宝贵的建议。
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意见至kuangjiahua@scut.edu.cn。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实施细则(适用于2021年9月综合测评).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