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公派创新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及选拔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4 17: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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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国家公派创新型国际人才培养项目人员申报及选拔通知



各位老师、同学:

为推动我院与国外高水平大学开展实质性学术交流与科研合作,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国际化高层次人才,我院申报并已获批2020年度国家留学基金委—“中荷食品科学与工程国际化创新型人才联合培养项目”。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文件要求,现定向在我院开展外派人员选拔工作, 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1.留学学校

荷兰瓦格宁根大学、代尔夫特理工大学

(二)选派类别

1.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包括2021年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博士学位入学通知书(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证明。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赴国外从事课题研究)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读博士研究生(原则上推荐二年级及以上年级博士生申请,毕业年级博士生若已获导师及学院同意延期毕业,则也可申请)。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或国外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3.访问学者

申请者应为:我院青年教师,并与国外科研单位已经开展良好合作交流。

(三)选派名额

博士1人/年,联培博士2人/年,访问学者1人/年

(四)留学期限与入学时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至48个月,具体以拟留学院校或单位学制为准;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6至24个月;访问学者3至12个月。

(五)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为留学人员提供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注册费、板凳费(bench fee)、交通费、电话费、书籍资料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手续费和学术活动补助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申请人条件

(一)外语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语种一致):证明材料为学历或学位证书。

2.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证明材料为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曾留学单位及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分别出具的在外学习或工作的证明。对曾留学国与拟留学国使用语言不一致的,须另行提供曾留学单位出具的工作语言为相应语种的证明。

3.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证明材料为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成绩通知单。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培训部参加相关语种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英语为高级班,其他语种为中级班)。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BIT)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6.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面试、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入学通知书(正式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内容须明确具体面试、考试形式及主要内容)。

申请时合格且外语成绩证明在有效期内,派出时即可视为外语合格。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雅思、托福、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韩语(TOPIK)、日语(JLPT)成绩有效期均为两年。

(二)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学生,并须符合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条件要求: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具有良好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三、选拔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选拔方式

人员选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申请条件人员,经我院组织评审且公示后,由学校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对所推荐人员进行审核,并公布录取结果。

(二)时间安排

1.材料准备阶段(8月25日-9月30日)

申请人请准备以下的材料清单:

序号

需要提交材料

博士

联培博士

访问学者

1

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

 

 

2

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

 

 

3

单位推荐意见表

4

邀请信/入学通知书

5

国外导师/合作者简历

(国外导师签名)

6

国内导师推荐信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9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10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复印件

 

11

外文学习计划

 

12

成绩单复印件

 

2.专家评审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

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学院、学校评审及校内公示人员,学校将推荐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3.网上报名阶段 (10月20日-25日)

 

咨询电话:

研究生院: 87114922   黄老师

食品学院:13430393551 蓝老师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年8月24日


附件:

1. 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

2. 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

3. 华南理工大学访问学者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

4. 单位推荐意见表

5.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表.doc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申请表.doc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访问学者出国交流项目申请表.doc附件4:单位推荐意见表.docx附件5: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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