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2019年)

发布时间:2019.10.15 1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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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能力,促进研究生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健全研究生干部考核制度和激励机制,表彰在2018-2019学年为研究生管理与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作出贡献的研究生学生干部,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一、组织与实施机构

学院成立“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工作小组(组长:王永华、李昀;成员:徐振波、梁明华、耿予欢、田蕾、崔蓉、王萌、邓雯婷)负责具体评选细则制定、组织申报、审核材料、提出初步获奖名单及审定最后公示名单。

二、评选条件、方法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3.积极承担各项学生工作,工作认真负责,乐于奉献;积极组织研究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学术创新、社会实践和文体艺术等活动,有较强的组织和管理能力;切实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在各项工作和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特别是为院系工作做出贡献的同学优先考虑。

4.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的评定:

该学年度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处分的;

该学年度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的;

⑶ 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的。

5. 同等条件下,成绩优异、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二)申请范围

申请者应为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于20182019学年期间在学院研究生组织(含研究生分会、清风社、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会等)担任主要干部,且任职时间已满一年或满一届。

对于20182019学年在各校级研究生组织(含校研究生会、博士生俱乐部等)任职,且任职时间已满一年或满一届的同学需向校团委提出申请,由校团委评优小组开展评选工作。

如研究生同时在多个组织获得荣誉,只能选择其中之一。

(三)评选方法

    总分Z为自评+他评+评优工作小组三部分得分总和,权重分别为自评(20%),他评(30%,上级主管部门或老师),评优工作小组(50%),每个单项得分P均采取百分制,总得分计算如下:

Z=P1*20%+P2*30%+P3*50%

评分区间:0-60(不及格)、60-74(及格)、75-84(良好)、85-100(优秀)

(四)奖励标准

学校根据各学院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按照一定比例分配校级荣誉总名额和院级荣誉总金额,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2019学年校级荣誉总名额和院级荣誉总金额分别为11人与23000元。学院2018-2019学年研分会、清风社、党支部、团支部、班委任职人数共计111人,学院按30%的比例推选优秀研究生干部,前11名为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则院级名额为23人。

1. 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11人,每人2000元;

2. 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23人,每人1000元。

三、评选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见附件),并提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10171700前交至学院楼109,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申报材料审核

审核时间:1018日、1021日。

优秀研究生干部评优领导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结合平时工作表现,并参考研分会、清风社、党支部及班级综合表现情况,原则上按照分数排序依次得出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及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评优领导小组在进行评选工作时,采取候选人回避的原则。

(三)评选结果公示

公示时间:1022-1024日。

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结果上报校团委,如有异议,申请者可在公示期间向学院提出申诉。           

(四)上报学校批准

校团委对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评选工作结束后,向校级和院级“优秀研究生干部”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2018-2019学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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