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9年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级指标分配办法”,对我院2019年度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企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及要求如下(详见学校通知附件1):
二、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级指标分配办法”中学院补充评定细则进行评选。见附件:附件.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指标分配办法(适用于2019年9月).pdf
三、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学生10月16日16: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109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学校通知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其中,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学校通知中附件8;彩鹰展翅计划奖学金填写学校通知中附件9附件10附件11);--提交纸质版,其中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0)需交电子版发1247070042@qq.com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研究生在读期间全部成绩);--提交纸板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纸板
(4)获得上一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交国家奖学金复印件。--提交纸板
(5)企业奖学金成果统计表.xls(纸质版与申请材料一同上交,电子版发至1247070042@qq.com,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
(6)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提交纸板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已获得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捐赠奖学金;
(3)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年10月14
学校通知如下:
各有关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等在我校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校2019年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办法
见附件1。
已获得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或校长奖学金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捐赠奖学金。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进行评审或初评并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捐赠企业方最终评出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
2.学生申请所提交材料
(1)填写“研究生企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温氏筠诚奖学金填写附件8);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证明、发表论文、授权专利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它材料,详见(附件1)各奖学金的具体要求及备注信息。
3.学院汇总上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报送材料:
1.“2019年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获奖(或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15)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电子版;
2.学生的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及成绩单和相关证明材料(含彩霞展翅计划导师推荐书);
3.以下表格电子版:三星奖学金申报表(附件3)、三星奖学金学生信息反馈表(附件4、5);广汽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表(附件14);彩霞展翅计划奖学金科研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0)。
报送时间:2019年10月28日前(其中广汽奖学金、世茂奖学金、汇顶科技奖学金于10月22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名额分配表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学院意见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3.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7111489 邮箱:adygb@scut.edu.cn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5-三星奖学金学生信息反馈表-获奖者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14-2019年度广汽奖学金获奖学生情况表 学院汇总.xlsx
附件15-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各学院获奖(推荐)名单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