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0 16:4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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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首先,以学校“关于开展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为准,同时按照如下工作流程,进行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

一、请各班立刻启动评优工作:

1、根据我院评优细则要求,由级主任牵头,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小组名单和班级具备评奖资格人数报辅导员处。

2、各班由评议小组负责开展奖学金评议工作,班级评议结果需要在班级内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后,由评议小组将班级评议结果上交至学院。(班级评议结果应含班级每位同学学习成绩、学术表现、思想品德、社会活动分数,并要求每一位同学和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在评议结果上进行签字确认)

特别注意:班级评议一定要设定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和具体时间(向全班同学进行说明,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放弃材料的提交)。

二、根据2019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开展评选工作。附件1.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2019年9月).pdf  附件2.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适用于2019年9月).pdf

三、930日(周一)12:00前,由评议小组将班级评议结果(需班级同学与评议小组成员签字)纸质版交至田老师处,电子版发至研究生公共邮箱1247070042@qq.com。学院统一将各班评议交过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审核后下发指标。

四、现将上年度学院组织各类活动参与名单公示如下,请各班评优小组参照。

校级活动:办公室.pdf传媒中心.pdf生活权益部.pdf实践.pdf双创.pdf体育.pdf外联.pdf文化.pdf文娱.pdf学术.pdf志愿服务.pdf

院级活动:院级活动.zip其他活动.zip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志愿时.zip

五、学校一级组织的各类活动,请自行到学校各部门开证明,交班级评优小组审核。

六、此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论文以科睿唯安《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为标准,统一按照大类分区确定。

七、101012:00前,各班根据学业奖学金指标,填报附件2学业奖学金评审获奖名单一览表附件3学业奖学金评审获奖人数统计表,纸质版由评议小组成员签名后提交至109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1247070042@qq.com

八、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负责指导开展并进行审核,研究生工作小组奖学金评定负责人:李晓凤老师 电话22236819,邮箱: xflibio@scut.edu.cn

硕士学业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

926日前

各班进行评优排序(相关要求以各班通知为准)


92912:00

各班级将评优排序公示无异议,每位同学签名确认后的成绩表报至学院


108日前

评优排学院公示无异议后,根据“2019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确定指标分配至班级


1010日前

各班根据指标上报奖学金名单

填报附件2和附件3

1014日前

学业奖学金名单学院公示


  

附件2:2019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各学院获奖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2019年学业奖学金评审各等级获奖人数统计表.xlsx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920


学校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2017级、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为做好我校2019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我校2017级、2018级学制内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强军计划)。
2.评选对象不包括入学协议中已明确规定不参与学业奖学金评定的研究生类别(含中法工程师项目,联培-CNAM项目,联培-南特项目)。
二、学业奖学金等级及奖励金额
一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10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奖励金额为8000元。
三、学业奖学金各等级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各学院奖学金参评人数和研究生培养绩效等情况对各学院奖学金等级名额进行分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申请者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有良好的学风,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5.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良。
五、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情况,则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未按时足额缴纳相关费用;
3.参评学年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4.参评学年课程考试有不及格者;
5.参评学年学籍状态有休学者(在学制期限内,因国家和学校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已经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被发现有上述情况的,撤销奖学金获奖资格并收回奖金。
六、评定工作流程
1.各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由学院主管领导、研究生导师、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各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对申请者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获奖名单及相关成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 由辅导员填写并在10月18日前报送以下材料:
(1)“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
(2)“各学院学业奖学金评审各等级获奖人数统计表”(附件3);
附件2和附件3的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号楼1126-2),电子版发送至adygb@scut.edu.cn。
3.学生工作部(处)对各学院评审结果进行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对获奖研究生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主管校领导批准,于当年12月份前一次性将奖金发放至获奖研究生账户。
4.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当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如果对学院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学生工作部(处)提请裁决。
 
 
学生工作部(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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