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2018年秋季博士优秀学位论文基金申请公示

发布时间:2018.12.24 15: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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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优博创新基金评审评选标准说明


  1. 本次评选主要依据学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基金资助评审与验收标准(学术型)》进行,同时参考学院往年评选标谁及我院最新《博士生申请学位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进行相关学术成果认定;

  2. 本次评选认定的学术成果为申请人未用于之前优博创新基金资助评选的新增成果,且取得日期在申请截止日前(2018.8.31);

  3. 论文分区判定依据为科睿唯安分区,以最高大类分区为准;

  4. 计入本次评选认定的有效主要学术论文成果为科睿唯安分区二区以上研究型学术论文;三区及以下研究型学术论文只在申请人其他条件相同时做为排名顺序参考条件;

  5. 延续去年评审标准,所有综述类论文(不管分区如何)原则上不予统计,仅作为同等条件下参考;

  6. 英文著作章节以一篇三区论文计;

  7. 其他条件相同时,论文的影响因子计入综合排名考虑;

  8. 专利成果必须是授权发明专利,且专利权人必须是华南理工大学。发明人为申请人排名第一,或者导师排名第一申请人排名第二,且与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授权国家发明专利仅折算为1SCI四区收录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计为2.0)

  9. 论文专著等成果中,共同第一作者的第一个作者按2/3计,第二个作者按1/3计算,第三个及以上不计入成果;与导师共同通讯作者的第一个按1/3计算,第二个及以上不计入成果。

  10. 硕博连读申请人硕士期间发表论文或授权发明专利不计入主要学术成果,在申请人其他条件相同时仅做为排名顺序参考条件。

  11. 评审以所提交的纸质证明材料作为唯一判定依据。对于因证明材料不全所导致成果认定结果出现个人异议的,由申请人自己承担全部责任。

  12. 评审以考察个人诚信为首,所提交的所有材料视为申请者已经对通知相关规定事先知晓。一旦发现所提交的成果材料中,存在对于之前已经使用并由此已获过优博基金资助者但未曾在相应成果清单中进行注明等故意隐瞒行为,或对提交材料有效时间、作者排名等各方面存在隐瞒或造假行为,学院将进行全院通报,取消该申请人所有项目的申请资格并记入申请者个人诚信档案。

    

                   评定小组: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组

                                                 2018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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