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集中办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28 09:22:01
浏览量:567
各学院:
为做好2018年应届毕业学生就业《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办理工作,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计生工作的老师,近期统一集中到计生办为所在学院的所有应届毕业生(包括本科生、研究生)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学生离校后将不再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主要办理对象:户口迁入学校的应届毕业生。
一、办理程序
1. 学生填写“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见附件1),其中“声明”部分要学生本人填写,最晚于6月9日前将附件1纸质版统一上交给本班班长;
2. 毕业班班长于6月10日下午5:30前将收齐的附件1上交到13109田蕾老师处;同时,根据上交的附件1填写“应届毕业生办理婚育证明登记汇总表”(见附件2),或者具体名单可参照上周研干群中发布的“户口迁移工作”上传的图片名单;附件2不需交纸质版,只需将电子版于6月10日下午5:30前上传到公共邮1247070042@qq.com
 3. 学院审核学生的婚育情况、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注:对已婚和生育的学生要审核结婚证和计生档案,对未婚的学生要审核户口原件);并将该表与审核好的婚育情况登记表(每人一份)统一拿到计生办办理。
二、注意事项
1. 自2018年6月起,计生办原则上不对应届毕业生个人办理计划生育证明,均由各学院统一为毕业生办理计划生育证明,部分学生原已办好证明的不需再办理。
2. 请各学院提醒学生将办好的证明妥善保管(就业、户口迁出都将用到),计生办不再重复办理。
3. 应届毕业生户口原未迁入学校的,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请在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办理;如需在学校办理的,请学院审核户口原件或户口所在地计生部门证明。
4. 如有特殊情况学生需个人办理《在校期间计划生育证明》的,请在师生服务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计生办
2018月5月2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