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7 10:2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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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切实提高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同时选拔优秀团队参加2018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经研究决定,学校将举办第四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以下简称“校内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筑梦“互联网+”新时代开启创新创业新征程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一)参赛项目类型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以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转型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参赛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悠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6.“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7.“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盈利性创业。

(二)参赛项目要求

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无任何不良信息,项目立意应弘扬正能量,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参赛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参赛项目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完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所有人书面授权许可书、专利证书等;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的创业项目,需提交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股权结构、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红色筑梦公益组。

(一)创意组

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20185月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二)初创组

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53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初创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三)成长组

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四)就业型创业组

就业型创业组参赛项目有效提升大学生就业数量与就业质量。若参赛项目在20185月前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若参赛项目在20185月前能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五)红色筑梦公益组

鼓励本组项目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鼓励大学生扎根中国大地,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奔小康,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参赛项目与精准扶贫相结合,具有可持续性。若参赛项目在2018531日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可为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3年之后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在职生)。

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红色筑梦公益组中已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3。鼓励师生共创;高校教师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只能参加初创组、成长组、就业型创业组和红色筑梦公益组,不参加创业组,注册公司法人必须为参赛学生,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老师的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0%(其中参赛成员合计不得少于15%)。

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已获往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和银奖的项目,不得再报名参赛。

四、赛程安排

(一)报名(36-410日)

参赛团队填写附件1报名表和附件2项目计划书(项目计划书内容主要包括产品/服务介绍、市场分析及定位、商业模式、营销策略、财务分析、风险控制、团队介绍及其它说明,可参考附件2项目计划书模板),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mshenmf@scut.edu.cn

同时,参赛团队须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系统开放时间在3月底,以全国组委会的通知为准,将另行通知)。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未在竞赛官网报名的参赛团队将无法获得参赛资格。

(二)资格审查和书面评审(411-420日)

校内赛组委会对各报名队伍进行资格审查,然后开展书面评审,筛选并公布进入初赛的参赛团队名单。

(三)初赛和决赛(420-530日)

初赛和决赛采用答辩的形式,包括团队自由展示与评委提问。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745号),学校对获奖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积极组织参赛的学院,进行相应奖励。具体参见管理办法(附件3)。

六、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发动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硕士、博士)和毕业生(毕业5年内校友)组团参赛,并为参赛团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鼓励教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创新创业。

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布置会的精神和要求,各部门、学院要充分落实参赛工作,按目标任务做好项目报送:

单位名称

项目数(下限)

各学院

在校学生总人数÷200(进一法)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理工科类)

3

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文科类)

1

国家重点实验室

1

创业孵化基地

5

七、竞赛信息交流渠道

1. 校内赛官方QQ群号:653067177

2. 联系人:

教务处:许瀚朗,联系电话:87111436-1

校团委:朱同发,联系电话:87110458

学生工作部(处):杨春,联系电话:87114167

工商管理学院(创业教育学院):沈敏芳,联系电话:22236920

附件:1. 华南理工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

2. 第四届“互联网+”校内赛项目计划书模板

3. 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

教务处

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处)

创业教育学院

201836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校内赛报名表.docx

附件2.第四届“互联网+”校内赛项目计划书模板.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 ’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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