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7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指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6 08:3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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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奖学金名额

表1 2017年学业奖学金学校下达指标

年级

学位类别

一等奖名额

二等奖名额

三等奖名额

2015级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

35

34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2016级

全日制学术型/专业学位型

35

53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学业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指标分配办法(适用于2017年9月)》,现将2017年硕士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公布如下:

  

  

表2 2015级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专业

  

2015级

实际参评人数

一等奖名额

向学院推荐指标数

二等奖名额

向学院推荐指标数

备注

制糖、发酵、淀粉

37

9.66

10

9.39

10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食品科学

56

14.63

15

14.21

14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轻工技术

12

3.13

3

3.04

3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食品工程

29

7.57

7

7.36

7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合计

134


35

  

34

  















表3 2016级学业奖学金指标分配方案

专业

2016级

实际参评人数

一等奖名额

向学院推荐指标数(按小数位取)

二等奖名额

向学院推荐指标数(按小数位取)

备注

制糖、发酵、淀粉

44

10.06

10

15.24

15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食品科学

59

13.49

14

20.43

21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轻工技术

18

4.11

4

6.23

6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食品工程

32

7.32

7

11.08

11

其余符合评奖基本条件的研究生为三等奖

合计

153


35


53


  

  获得本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按最末等奖学金上报。

    请每位同学按评优排序所获等级填写附件表格,请如实上报至班长处,如不如实上报,一经发现全院通报批评。请每位同学对自己填报信息负责,如有错漏,请自行负责。

    请班长根据班级指标审核汇总,无误后,于2017年10月19日(周四)12:00前将电子版汇总表(以年级+专业+学业奖命名)发送至研究生公共邮箱1247070042@qq.com,逾期不再接收,并通知班级获奖研究生10月20日12:00前登录“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研工服务—奖学金管理模块填报相关信息。

 

各学院2017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汇总上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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