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7年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专业、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结合我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级指标分配办法(适用于2017年9月)”,对我院2017年度企业奖学金评选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企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及要求如下:
二、根据“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级指标分配办法(适用于2017年9月)”中学院补充评定细则进行评选。见附件:20170621附件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企业奖学金评定细则及指标分配办法(适用于2017年9月)-rmge.docx
三、符合条件需要申请的学生10月16日17:00前提交以下材料至109办公室,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1)温氏筠诚奖学金申请表.docx(提交纸质版)(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研究生在读期间全部成绩);
(3)相关获奖证明材料、论文材料复印件一份;
(4)获得上一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同学请提交国家奖学金复印件。
(5)温氏筠诚奖学成果统计表.xls(纸质版与申请材料一同上交,电子版发至1247070042@qq.com,电子版以年级专业+姓名+温氏奖学金命名)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0月12日
学校通知如下:
各有关学院: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勇于创新,部分企业在我校设立了捐赠奖学金。现就我校2017年度研究生企业捐赠奖学金的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办法
评选对象、名额分配、奖励标准和评选办法参照学校与企业签订协议中的相关要求(见附件1)。
二、评选程序
1.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进行评审或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由捐赠企业方最终评出获奖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由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将材料统一报送学生工作处(西湖厅303室)。
各学院评审出获奖名单或初评、提出候选人推荐名单后,获奖者(或推荐候选人)需在10月26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工服务——奖学金申请模块提交相关信息,无需打印出审批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根据评审结果在10月27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研工服务——奖学金申请对学生申请信息进行审核确认。
2.学生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社会捐赠奖学金申请表》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见附件2-6);
(2)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
(3)相关获奖证明材料、论文材料复印件一份;
(4)捐赠单位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5)华为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6)
3.学院汇总上报材料
由辅导员填写“各学院企业奖学金获奖(或候选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7),将此表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及电子版、学生的申请表及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含本学院华为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电子版),于2017年10月27日前(其中汇顶科技奖学金于10月18日前)交至学生工作部(西湖厅303室),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学院应严格按照评审条件和名额分配表进行评审和推荐工作,并教育学生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不能同时享受企业捐赠奖学金;
3.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不得更改表格大小;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学院意见处由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签名,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4.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7111489 地址:五山校区西湖厅303室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