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1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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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专业:

    首先,以学校“关于开展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为准http://oa.scut.edu.cn/rssoa/view.do?pkId=63753,同时按照如下工作流程,进行我院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

2015年JCR分区及影响因子请下载附件6。

一、博士申请者

根据我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和《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结合本院具体的奖学金评审制度,其具体工作如下:

1.申请者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和《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博士用表)》(见附件4),于9月26日(周二)17:00前连同相关证明材料交至班长/级主任处(相关要求以班级通知为准),过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得补交。

2.各班级根据“2017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等相关文件(链接:http://202.38.194.195/content/?2562.html中的要求进行排序汇总,每位提交材料的同学须在班级汇总的《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博士用表)》中签字确认,以表示对班级公示的材料内容及排序无异议,排序结果须在班级内公示3日,公示期自9月28日起至9月30日止。

3.各位班长/级主任老师请于10月9日(周一)12:00前,①将各班级学生纸质版材料(含相关证明)、②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排序汇总表纸质版表提交至田老师处, ③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公共邮箱 1247070042@qq.com。

4. 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如下。

 

表1 博士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

9月26日17:00前

自行提交材料至班长/级主任处(相关要求以班级通知为准)

 

参照2017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

9月28-30日

每位提交材料的同学须在班级汇总表处签字,并在班级内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月9日12:00前

各班上交生评奖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10月10日17:00前

学院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差额,组织各班排序前列的同学进行材料互审并签名确认


10月12日

学院公示


10月18日

提交材料至学校


 

二、硕士申请者

根据我校《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见附件1)和《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的相关要求,首先进行班级评优,评优确定排序后提交至学院进行公示,再提交《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3)和《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硕士用表)》(见附件5)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研究生公共邮箱 1247070042@qq.com。

  

 表2 硕士国家奖学金评定参考日程表

9月26日

17:00

各班进行评优排序(相关要求以班级通知为准)

参照2017年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的通知

10月9日

12:00

各班级将评优排序公示无异议,每位同学签名确认后报至学院

提交学生国奖评奖材料及相关作证材料

10月10日

学院公示各班评优排名,根据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定细则确定指标,指标确定后根据排名填写审批表和成果统计表

注:召开级主任会议确定指标(时间待定)

10月12日前

学院公示


10月18日

提交材料至学校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2-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docx

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4-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博士用表).xlsx

附件5-学院要求格式的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统计表 (硕士用表).xlsx

附件6-2015年JCR分区及影响因子.xlsx


                                                               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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