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学校研究生专业竞赛和社会实践项目的通知
需要申报的同学请务必按照通知要求5月15日12:00前将申报书提交至学院,纸质版提交至109办公室田老师处,电子版提交至研究生公共邮箱1247070042@qq.com。
各学院: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试行)》(华南工研﹝2012﹞53号),2017年优硕创新基金资助的专业竞赛项目和社会实践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各类项目的申报人应为我校在读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
2.专业竞赛项目和社会实践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由毕业年级研究生担任。
3.跨学院合作的项目报送至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申报项目须经过学院资格审查及初步遴选,由学院推荐申报。
4.获得往年优硕创新基金资助,尚未结题和中途申请退出的项目,不得再次申请。
二、申报程序
(一)专业竞赛项目
资助研究生参加各类省级及以上单位主办的专业竞赛或学术科技竞赛。学生自主申报,申报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团队一般为3-5人。
1.竞赛类别
各类省级及以上单位主办的影响力强的专业竞赛或学术科技竞赛,参照《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竞赛目录》(附件1)予以认定。
其中“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系列赛事、“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竞赛等大型赛事由学校相关部门或学院负责组织申报,无需参与本次申报,具体要求详见承办单位相关通知。
2.竞赛时限
竞赛项目的举办时间原则上应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期间。
3.申请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2017年5月15日前)
申报者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竞赛申报书》(附件2),经指导教师签名推荐后,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初评推荐(2017年5月16日-5月22日)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评,确定学院推荐项目名单,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竞赛申报学院汇总表》(附件3)及各项目的《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专业竞赛申报书》电子版发至adygb@scut.edu.cn,纸质版(汇总表、申报书一式壹份)五山校区交至西湖厅303室,大学城校区交至B1-411A。
(3)学校评审
研究生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主要审查申报项目的形式条件、资助范围条件、申报者资格、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技术可行性、申报者研究能力等,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布获资助的项目及资助金额。
(二)社会实践资助项目
1.实践调研主题
围绕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或某一专题领域进行的社会调查研究或某社会公益项目的社会实践活动等,突出了解社情民意,突出社会实践的参与度。
2.申请和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2017年5月15日前)
申报个人或团队于2017年5月15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
(2)学院初评推荐(2017年5月16日-5月22日)
各学院对社会实践项目进行初审,择优组建调研团队,严格把关《项目申报书》。理工类学院向学校推荐候选项目的数量原则上每学院不超过3项,经管文法类学院每学院不超过6项。各学院于2017年5月22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学院汇总表》(见附件5)和《项目申报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五山校区交至西湖厅303室,大学城校区交至B1-411A。
(3)学校评审
研究生工作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后,项目负责人进行相关答辩,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择优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公示,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布资助项目名单及资助金额。
三、项目资助额度
1.专业竞赛项目
专业竞赛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2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按照评审结果分为三档资助标准10000元、5000元、2000元。
2.社会实践项目
社会实践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资助标准为20000元,一般项目资助标准按照评审结果分为三档资助标准10000元、8000元、5000元。
四、其他
1.项目的评审、资助范围、管理验收等以《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实施细则(试行)》的文件规定为准。
2.获得立项和资助的项目的成果均应标注“华南理工大学优秀硕士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未标注的届时将不得结题及报销全部资助费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山校区:赵春岩,联系电话:87111489
大学城校区:王荣,联系电话:39380095
附件1:2017年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专业竞赛奖励目录.xls
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优硕创新基金—专业竞赛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3:华南理工大学优硕创新基金—专业竞赛项目学院汇总表.xls
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优硕创新基金—社会调研实践项目立项申报书.doc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优硕创新基金—社会调研实践项目学院汇总表.xls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