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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生与母校的联系,密切毕业生与母校的感情,促进学校和校友事业的不断发展,学校拟在2017届毕业生中聘任部分学生担任校友工作联络员。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校友工作联络员的名额分配 1.本科毕业生每班2-3人,其中男女至少各1名; 2.毕业研究生每年级3-5人,其中男女至少各1名。 二、校友工作联络员的具体要求 1.爱校荣校、热心集体活动,具有良好的奉献精神和沟通能力; 2.在毕业生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热心服务同学、热衷校友工作。 请各班级做好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工作,并于4月7日(星期五)前填写“校友工作联络员推荐表”(附件2),以“班级名+校友联络人”命名发送至邮箱1247070042@qq.com。 联系人:梁水月 秦鹏 电话、传真:020-87110668
附件:1.
校团委 公共关系处(校友工作处) 201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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