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大家好!请需要申请2016年度研究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请于9月27-10月12日前,学生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系统——研工服务——助学贷款申请,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并打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并将要求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交至13112辅导员办公室。谢谢!以下是转自学校研究生院的通知:
各学院:
为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需缴纳学费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重要提示:只接受当年至毕业的贷款申请,不接受提前(申请次年开始)或补办以前的贷款申请。已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再次申请。
二、贷款额度
国家助学贷款只能用于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总额度每学年上限为12000元,其中学费和住宿费均按照学校实际的收费标准申请。申请贷款金额的填写方法详见附件1,请务必按照附件的要求填写。贷款金额不足以缴纳学费的,须在学费银行卡足额存入学费金额与贷款金额之差额。
(1)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的,贷款额度为10000元/年。贷款总额为剩余学制年限*每年贷款额度。
(2)学费标准为10000元/年及以上的,贷款额度为12000元/年。贷款总额为剩余学制年限*每年贷款额度。
三、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贷款期限为借款学生剩余学制年限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
四、需提交的申请资料及要求(提交时请以该顺序用曲别针装订,不要用订书机装订)
1.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附件2,登录系统填写、打印)
家庭住址要填写详细,家庭电话可填写固定电话或父母亲手机号码;借款人需用黑色水笔签字并按右手拇指指模;校方须在贷款介绍人处签字和盖公章。
2.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送授权书(附件3)
完整填写空白项内容,不能涂改,借款人需用黑色水笔签字并按右手拇指指模。
3.借款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印在纸张同一页面上,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以传真纸递交,借款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按右手拇指指模,学院见证老师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签名(见证老师)并加盖学院公章。
4.学生证复印件
借款人需在复印件上签字确认并按右手拇指指模,学院见证老师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签名(见证老师)并加盖学院公章。
5.父亲、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或家庭户口本复印件
请将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正反面印在纸张同一页面上,父亲、母亲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不能以传真纸递交;如果父母亲没有办理身份证,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复印户口本户籍首页及相应成员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借款人需用黑色水笔签字并按右手拇指指模。
6.《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原件(附件4)
《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内容不得涂改,需经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或新疆建设兵团盖章,其下属部门(例居委会、村委会、父母单位等),盖章无效。
7.借款学生未成年(199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须提供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原件
贷款声明书由父母亲任一方填写均可,严禁涂改。
8.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申请书》题目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抬头: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落款处学生签名,写明申请日期。
《申请书》由借款学生手写,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目前家庭困难情况、学习情况及个人诚信保证等。
《申请书》用黑色钢笔或黑色签字笔亲笔工整书写,要求内容真实,字迹清楚,严禁敷衍了事,落款处应有学生本人签字及申请时间。
《申请书》内容如提及贷款金额和期限,须与《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保持一致。
9.还款卡复印件
还款卡必须是在中国银行开立(建议在广州市内的中国银行网点开立);借款人需在复印件上抄一遍卡号并签字确认,学院见证老师加盖“与原件相符”章、签名(见证老师)并加盖学院公章。
上述各项材料均提供一份并应使用A4纸张,按照从第1项到第9项的顺序用曲别针进行装订,不要用订书针。如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以上要求或不详实,银行审核后一律退回。
五、申请流程
1.9月27-10月12日前,学生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系统——研工服务——助学贷款申请,准确填报个人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申请并打印《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贷款总额填写说明详见附件1。并将上述要求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材料交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
2.各学院研究生辅导员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系统——研工服务——助学贷款申请模块,审核并确认申请人的贷款信息,同时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
3.10月18日前,学院辅导员登录研究生院主页——研究生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研工服务——助学贷款申请,审核并确认申请人的贷款信息,按要求在学生申请材料上签字、盖章后,统一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5.学校统一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中国银行广州天河支行;
6.银行最终审定,和通过审核学生签订贷款借款合同;
7.银行反馈放款名单。
研究生工作部
2015.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