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帮助困难学生缓解学费生活费的压力,顺利毕业,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会特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助学金用于资助电力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自动化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的注册在籍研究生。
二、资助额度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资助金额10000元/人,2个名额。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
3、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等行为。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因名额有限,符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条件研究生方可申请。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第四章,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儿、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导致家庭成员人身财产重大损失的。
4、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四、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12月1日中午12点前,申请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3)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将以下材料递交班级负责人:纸质版材料为附件1、3及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为附件1-3,命名以“年级+班级+姓名”开头,例如“2021硕1+张三”。
2、班级评议:请各班长牵头组织5-7人助学金评议小组集体确定申请者推荐顺序,于12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班级推荐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汇总。如对班级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辅导员老师反映。
3、学院汇总:各班于12月3日中午12点前统一提交至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附件1、3以及相应证明材料)交至工程馆B04。
电子版(附件1-4)发送至邮箱1910076402@qq.com,文件以“年级+班级+困难学生助学金材料”命名。
4、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由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任组长、辅导员以及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的学院助学金评议组,审核各班名单并确定推荐名单。
5、学院公示: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捐赠单位审批。
(二)注意事项
1、班级评议小组应通过宿舍调查、个人访谈等了解申请者经济状况,以在校期间生活消费水平等为主要依据,审查申请者证明材料,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章认定依据和等级”综合考虑确定推荐排序。切勿简单根据申请材料评议。
2、如有同学不愿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可由本人将材料直接交给辅导员老师,不经班级评议。班级公示时,在适当范围内仅公示名字,严禁涉及同学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捐赠方在我院设立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度过难关,更好地完成学业。为了发挥助学金最大作用,切实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请各申请者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并尽可能提供佐证。评议中发现材料造假的,学院将取消该生在学期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毕业后发现材料造假的,学院将追回助学金并通报所在单位。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版).doc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