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困难学生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针莹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807

为了帮助困难学生缓解学费生活费的压力,顺利毕业,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会特设立困难学生助学金。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助学金用于资助电力学院、电子与信息学院、自动化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品学兼优、家境困难的全日制非定向的注册在籍研究生。

 

二、资助额度

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资助金额10000/人,2个名额。

 

、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

3、无违法犯罪、违纪违规等行为。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因名额有限,符合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条件研究生方可申请。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 年修订)》第四章,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

2、孤儿、烈士子女、因公牺牲警察子女、优抚对象家庭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3、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导致家庭成员人身财产重大损失的。

4、其他情况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

 

、评选办法

(一)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121日中午12点前,申请者填写申请表(附件1-3)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如建档立卡证明、下岗证、残疾证、低保证、病历证明等)复印件。将以下材料递交班级负责人:纸质版材料为附件13及相应证明材料;电子版材料为附件1-3,命名以年级+班级+姓名”开头,例如“20211+张三”。

2、班级评议:请各班长牵头组织5-7人助学金评议小组集体确定申请者推荐顺序12月2日中午12点前将班级推荐排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汇总。如对班级公示结果有异议者可向辅导员老师反映。

3、学院汇总:各班于123日中午12前统一提交至学院逾期不予受理。

纸质版(附件13以及相应证明材料)工程馆B04

电子版(附件1-4)发送至邮箱1910076402@qq.com文件以年级+班级+困难学生助学金材料命名

4、学院审核:学院将组织由副书记、教学副院长任组长、辅导员以及班级评议小组成员组成的学院助学金评议组,审核各班名单并确定推荐名单。

5、学院公示:在学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捐赠单位审批。

(二)注意事项

1、班级评议小组应通过宿舍调查、个人访谈等了解申请者经济状况,以在校期间生活消费水平等为主要依据,审查申请者证明材料,参照《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章认定依据和等级”综合考虑确定推荐排序。切勿简单根据申请材料评议。

2、如有同学不愿公开自己的家庭情况,可由本人将材料直接交给辅导员老师,不经班级评议。班级公示时,在适当范围内仅公示名字,严禁涉及同学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

3、捐赠方在我院设立助学金是为了帮助有需要的学生度过难关,更好地完成学业。为了发挥助学金最大作用,切实帮助有困难的同学,请各申请者如实填报各项内容并尽可能提供佐证。评议中发现材料造假的,学院将取消该生在学期间所有评优、评奖资格,并按学校规定给予处分。毕业后发现材料造假的,学院将追回助学金并通报所在单位。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附件1: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教育基金助学金申请表(研究生版).doc

附件2:申请者个人情况一览表(班级汇总).xls

附件3:研究生家庭经济状况调查表.doc

附件4.班级评议小组名单.xlsx

附件5-华南理工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与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第四章.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