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本科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落实“以生为本”办学理念,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专业类招生培养学生专业分流指导意见》(华南工教〔2025〕15号)相关规定,开展2025-2026学年第二学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
一、分流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提前公布分流方案,并做好宣讲引导工作,确保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平公正性。
2.学生个性发展原则。分流时不得预设各专业接收人数限制,尊重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允许学生按个人意愿自由选择专业。
3.资源动态优化原则。 根据各专业教学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师资、设备等教学资源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以适应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确保教学质量和专业可持续发展。
二、组织机构
1.专业分流工作小组:
组 长:郭宝春
副组长:税安泽
组 员:欧阳柳章、苏仕健、吴刚、刘仲武、张安强、董国平、兰林峰、杜昶、王歆、郑志刚、赖学军、吴笑梅、姚日晖、王丹、杭飞、高俊宁、李楠、刘萍、张静、任凯琳。
2.专业分流监督小组:
组长: 孟 勋
副组长: 赵小芳
组 员:麦其鹏、李晓海、朱斌宇、廖嘉昊、黄韬、代云飞、骆玉娟。
三、分流对象、专业范围
分流对象:2025级先进材料本科生(其他年级已确定专业且降级至2025级先进材料的学生和已录取到先进材料下设各专业的2025级各类学生,不参与专业类分流)。
专业范围:学生分流至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功能材料专业、生物材料专业。
四、分流工作安排
1.2026年3月19日-3月31日,学院组织各专业负责人进行专业介绍、分流方案解读,引导学生选择合适的专业;
2.2026年4月1日-4月2日,学生通过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填写专业分流志愿申请;
3.2026年4月3日-4月7日,学院统计审核分流志愿信息,确定拟分流名单,并在学院网页公示,学生如有异议,可向专业分流工作监督小组提出书面申诉。
4.2026年4月8日,学院上报公示无异议的分流名单至本科生院备案,并在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完成学生专业确认,提交学校本科生院审核。
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五、注意事项
1. 学生应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职业规划等情况,理性选报专业,报名截止后不能变更。
2. 如学生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在教务系统报名,视同放弃专业分流选择的权利,由院(系)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筹进行专业分流。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本科教务管理系统学生报名操作流程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3月20日
附件1: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本科教务管理系统.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