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为做好2016年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工作,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于4月22日前,将项目结题证明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
注意事项:
1、2016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是指华工作为合作单位,执行期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在2016年已下达结题结论的项目。(以华工为依托单位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无需项目负责人上传)
2、2016年结题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是指执行期到2015年或2016年结束,在2016年已下达结题结论的项目。
3、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结题项目除依托我校主持的以外,还包括我校参与的项目、课题、子课题等各种类型项目。
4、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结题证明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1。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结题证明请咨询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下载方式详见附件2。
6、本次工作事关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请各位老师予以重视。
附件1:科研系统上传结题证明的操作指引.docx (85.73 KB)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证明下载操作指引.docx (293.49 KB)
科技处通知原文: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财科教[2017]6号)和《华南理工大学科研项目预算及结余经费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华南工财[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6年已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项目结余经费的管理工作,请有关项目负责人于4月22日前,将项目结题证明上传至学校科研管理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结题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是指华工作为合作单位,执行期到2015年12月31日结束,在2016年已下达结题结论的项目。
2、2016年结题的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是指执行期到2015年或2016年结束,在2016年已下达结题结论的项目。
3、973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结题项目除依托我校主持的以外,还包括我校参与的项目、课题、子课题等各种类型项目。
4、在科研管理系统中上传结题证明的相关操作详见附件1。
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结题证明请咨询牵头单位项目负责人,下载方式详见附件2。
项目负责人上传完成后,请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并填写《2016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参与项目)、973计划结题项目清单》(附件3)和《2016年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结题项目清单》(附件4),于4月27日前,
将附件3纸件报送基础研究科1126-2,电子版发jck@scut.edu.cn;
将附件4纸件报送重大项目科1225,电子版发adgxk@scut.edu.cn。
基础研究科联系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73):陈俊妙,87110629分机601;孙戈,87110629分机607;
重大项目科联系人(863、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等):吴婷婷、杨琨,87110625。
本次工作事关项目结余经费使用,请各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予以重视。
基础研究科
重大项目科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