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型肺炎十九号文: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3.03

抗击新型肺炎十九号文: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为提高教职员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知识和技能水平,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粤教防组〔2020〕40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就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登陆广东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zy.gdedu.gov.cn)在线或下载学习。

  二、培训内容

  传染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新型冠状肺炎基本知识、新型冠状肺炎日常防控操作技能、新型冠状肺炎应急处置措施等。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教职员工的培训工作,在自行组织培训的基础上,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各类资源,积极联合校医院等卫生健康部门共同开展培训,确保各类人员全覆盖,达到预期培训质量和效果。请各单位于3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并于3月13日前将培训情况报告发至人事处邮箱rsojs@scut.edu.cn,学校将适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