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我校研究生教学工作,鼓励教师投身教学改革和研究,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3〕33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附件1),学校将开展研究生教学优秀奖和示范课程奖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教学优秀奖 在2012-2013学年度主讲至少一门研究生必修课(公共课、基础理论课及专业基础课)的我校从事研究生教学的在编教师均可申报教学优秀奖。 (二) 示范课程奖 在申报前主持并完成至少一门校级研究生重点课程或省级研究生示范课程的我校从事研究生教学的在编教师均可申报示范课程奖。 二、申报名额 教学优秀奖每年评选15人左右,示范课程每年评选10门左右。各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2。 三、申报条件 (一)教学优秀奖 须满足下列条件: 1. 担任的课程必须是研究生必修课,且选课人数不低于15人或不低于本专业当年招生人数的75%。全英课程、与行业(企业)联合开设的实践课程优先考虑; 2. 担任的课程学生评教分数不低于90分; 3. 教学态度、内容和方法符合奖励办法规定的要求; 4. 教学效果必须符合奖励办法中规定的四个条件之一。 (二)示范课程奖 参评课程须符合奖励办法中规定的示范课程奖评选条件。 四、申报程序 (一)教学优秀奖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申请表》(附件3),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至所在单位; 2. 各单位组织专家对申报者的教学态度、内容、方法及效果进行评议,提出获奖候选人名单,并在单位内公示。如无争议,获奖候选人的申请表经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单汇总表(附件4)一并报送研究生院; 3. 研究生院根据各单位报送的获奖候选人名单,组织专家进行复审,评选结果报主管校领导审批。 (二)示范课程奖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由主讲教师填写《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申报书》(附件5),并提交至所在单位,同时将申报书电子文档、课程电子资源(教学计划、课件、备课记录及近两年的课程对比材料)在所在单位网站公开; 2.各单位组织专家进行初审,择优推荐,申报书由单位主管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与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候选名单汇总表(附件6)一并上交至研究生院; 3.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选,确认研究生示范课程的候选课程;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对研究生示范候选课程进行评价; 5.专家进行教学评价的同时,向听课学生发放《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评选教学效果评价表》,由学生进行教学评价; 6.研究生院于2014年6月组织专家对候选的研究生示范课程进行终审,评选出2013-2014学年度研究生示范课程。 五、申报材料 请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研究生教学优秀奖和示范课程奖,并于10月16日前将《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申请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申报书》和《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候选名单汇总表》纸质材料一式1份上交至研究生院,电子版发送至rqzheng@scut.edu.cn。 六、奖励办法 学校给教学优秀奖获奖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荣誉证书和奖金10000元;给示范课程奖获奖者颁发“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荣誉证书和奖金20000元。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郑锐奇 联系电话:020-87110730 地址:五山校区西湖厅315 邮箱:rqzheng@scut.edu.cn 附件:1.《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奖励办法(试行)》(华南工研〔2013〕33号) 2.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奖励各单位推荐名额 3.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申请表 4.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教学优秀奖候选人名单汇总表 5.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申报书 6. 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示范课程候选名单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3年9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