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0年度优秀研究生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09.19

为激励在校研究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研究生教育水平的不断提高,根据《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学金管理办法》中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在9月进行2010年度优秀研究生的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指标

  (一)申请本奖项者必须为2010年已注册的2008级在校研究生(含委培、强军、单考等),完成了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

  (二)优秀研究生为荣誉奖,可以同时申报本年度其他各项奖学金。

(三)思想政治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工商管理学院的MBA等六个学院的2009级两年制硕士研究生也可参加评选。

(四)各学院优秀研究生名额见附表。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二)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高尚的思想修养;

  (三)学习勤奋,态度端正,学习、科研成绩优秀,各学年均应获得学校优秀奖学金或者企业奖学金;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优秀奖学金的评定:

  (1)在学期间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者;

  (2)在学期间课程考试有一门以上(含一门)不及格者,或有三门成绩偏低被跟踪培养者;

(3)导师有书面意见,认为不宜参评者;

(4)存在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或不诚实守信行为者;

  (5)本人未提出申请者。

  

三、评选程序

  (一)各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条件和资料,于2010年9月25日前完成初评工作,并将评定结果向全体研究生公示5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研究生院。如有异议,研究生应先向学院提出申诉。

(二)学院初评结果出来后,获奖者可登陆研究生院主页,在“综合管理系统”之“综合评优系统”登记获奖资料。系统开放的时间为2010年9月24日上午8:00至2010年9月30日上午8:00。

(三)各学院应于2010年9月30日前汇总奖学金评定结果,与审批表一起送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号楼北座223),南校区学院交B2-317。

(四)研究生院(研工部)汇总各学院上报结果后,于10月1~7日在网上公示。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批准,由学校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注:本通知以纸质文件为准。

 

研究生院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五日

附表:2010年优秀研究生名额分配表

学院名称

优秀研究生名额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3

电力学院

18

电子与信息学院

24

法学院

11

工商管理学院

43

公共管理学院

7

化学与化工学院

24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

32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2

建筑学院

12

经济与贸易学院

15

理学院

13

轻工与食品学院

18

软件学院

8

设计学院

1

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

11

思想政治学院

3

土木与交通学院

24

外国语学院

3

新闻与传播学院

6

艺术学院

1

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

13

合计

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