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6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及捐赠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佘建伟   发布时间:2026-10-01   浏览次数:10

一、评选程序

1.学生申请: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所有信息,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相关申请材料,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2日前交至工程馆B04(五山校区)、E1一楼办公室(大学城校区),报送要求:下载相应申请表格并填写,打印后提交纸质材料,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

2.初审:学院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3.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二、评选要求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年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并严格按照申请条件评选。

3.各项助学金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1: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2:校友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3:中集助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4: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2025-2026学年评价表.docx附件5: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承诺书.docx附件6:五粮液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7:清远学子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8:华谊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9:黄仲宜 古周全爱心助学基金申请表.doc附件10:李立浧院士南方电网助学金申请表.doc附件11 2026学年各项助学金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