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化工学院关于评选2026年“化院先锋”优秀学生骨干的通知 发布者:关海宇   发布时间:2026-07-01   浏览次数:11

全院同学:

为表彰在学生学习、生活、社会服务及学生工作等方面做出杰出贡献的就读学生,激励广大学生干部和积极分子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院开展“化院先锋”优秀学生骨干评选活动并发放校友捐赠自强不息奖励金。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化学与化工学院“化院先锋”优秀学生骨干荣誉名额若干名,人均奖励金额2000元。

二、评选范围

截至2026年6月底,在化学与化工学院就读,并在2025-2026学年曾担任学生干部一学期以上(包括团委、学生会、蒲公英义工队、研究生会、党支部、团支部、班级等),或在学业帮扶、社会服务、学生工作等方面中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三、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责任感,当年度受到校、院通报批评或受各类处分者,不能参评。

2.学业成绩: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3.工作能力:在学生工作中积极主动,勇于创新,能够高效完成组织交办的各项任务,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服务意识:热心为同学服务,关心同学成长,积极解决同学实际问题,深受师生好评。

5.突出贡献:在学生活动组织、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等方面有显著成绩或突出贡献。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社会服务贡献突出或积极影响较大的学生个人填写申请表(腾讯文档版本),可附相关证明材料(如荣誉证书、工作成果展示、感谢信等)。

【腾讯文档】化学与化工学院2026年“化院先锋”优秀学生骨干申请表

https://docs.qq.com/form/page/DYmJSV21Kd09LZ1Rk

申请截止时间:2026年7月13日(含13日当天)

2.学院评审:学院组织评审工作小组对名单进行评议和审核,必要时进行答辩。

3.公示:评审结果经学院批准后,在学院网站公示3天。

4.表彰:公示无异议后,向获奖学生发放奖金。

五、其他事项

请各班级、党支部、学生组织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动员到位,了解到位,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担任多个学生工作岗位的应选取1段学生工作经历或事迹填写主要事迹,担任其他工作岗位经历作为辅证材料。

申报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追回荣誉及奖金并追究相关责任。

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联系人:关老师,电话:020-87112845。

特此通知。


附件.化学与化工学院2026年“化院先锋”优秀学生骨干申请表.docx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