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佘建伟   发布时间:2025-09-22   浏览次数:10

各班级:

为做好2024-2025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5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且在学制期限内的本科学生。捐赠方有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群众基础好,操守品行受到学生广泛肯定;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综合测评成绩总积分排名全班前33%、学业成绩积分排名全班前38%(学业进步奖除外);

6.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

各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社会捐赠奖学金

(1)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

(2)各院(系)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学院提供);

(3)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4)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学校奖学金

填写《2024-2025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五、其他事项

1.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可重复获得(有特殊要求的奖学金除外);

3.捐赠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9月28日前交至工程馆B04佘老师处,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175947989@qq.com,文件以“班级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捐赠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不得改变表格大小,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学校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10月18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工程馆B04佘老师;

5.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作弃权处理。

附件1-捐赠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明细.xls附件2-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校级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3-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4-华南理工大学比亚迪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本科生).doc附件5.2024-2025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