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通知 发布者:何梓琦   发布时间:2025-04-15   浏览次数: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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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学校要求,我院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华南理工大学学生手册(本科生)》《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3年修订)》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1.公示时间:2025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2.公示期限内若有异议,可向学院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联系人:何老师、王老师,电话:020-87112845,邮箱:heziqi@scut.edu.cn、20241074@scut.edu.cn


化学与化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5日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本科生综合测评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