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学年本科生国家助学金等各项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佘建伟   发布时间:2024-09-30   浏览次数:1740

一、评选程序

资助对象:本学期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科生

1.学生申请:学院向全体学生公布各项助学金的所有信息,接受学生申请。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申请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应材料(详见附件1);各项助学金的申请表须双面打印。五山校区请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0日前交至工程馆B04,大学城校区由年级辅导员另行通知。报送要求:纸质版报送,用回形针固定,不要用订书针钉上。

2.初审: 院(系)根据分配指标和评选要求对申请者的资格和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推荐人。推荐人确定后,在院(系)范围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院(系)将所有推荐学生的名单通过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助学金管理与申请”模块报送。

3.复核:学校将学院推荐的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4.审批: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受助生名单及相关材料报资助单位审批确定。

二、评选原则

1.评选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助学金受助学生须为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并严格按照资助条件进行评选;

3.各项助学金的资助金额不得拆分,不得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取消所涉及学生的助学金评选资格。

附件1:2024学年各项助学金指标分配及评选要求.docx附件2: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承诺书.docx附件3:中集助学金受资助学生2023-2024学年评价表.docx附件4 仲明助学金道义契约.doc国家助学金申请表.doc华谊助学金申请表.doc黄仲宜 古周全爱心助学基金申请表.doc吴士珍助学金申请表.doc五粮液助学金申请表.doc中集助学金申请表.docx仲明大学生助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