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生二次招生资格审核结果和材料评审成绩的通知
发布者:刘跃兰 发布时间:2023-05-22 浏览次数:1106
各位考生:
根据《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及招生专业目录》、《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及《华南理工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第二次招生通知》的相关要求,经学生本人申请,我院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者进行了资格审核,并由学院材料评审小组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进行评审,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考生可以登录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资格审核结果和材料评审成绩。
网址:https://yanzhao.scut.edu.cn/DoctorKh/signin.aspx
公示期5月22日至24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任何单位及个人均可以电话、书面或其它形式向学院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须表明真实姓名。
申诉渠道:
学院申诉电话:020-87113637或ylliu@scut.edu.cn
学院纪委申诉电话:020-87110291
我院博士研究生二次招生复试时、复试名单和要求等相关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本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发布的通知。
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