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及可招生计划
专业代码及名称 | 可招生计划数 | 申请考核制考生复试分数线 | 硕博连读考生 |
0703化学 | 6 | 60 |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
0817化学工程 | 4 | 60 |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
0856材料与化工 | 3 | 55 |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 |
1.对合格生源不足的专业,学院可对招生计划予以微调。
2.已被其他高校录取的考生在复试前须主动申明。
二、复试前准备
1.复试采用网络远程视频复试方式进行。考生务必5月27日前完成复试准备工作。
2.复试名单、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知及平台操作指南请查看学院网页http://www2.scut.edu.cn/ce/_t1674/yjstz/list.psp
3.研究生复试是国家教育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务必仔细研读学校及院系发布的各类信息,做好充分准备。考生应选择独立安静的房间独自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复试全程禁止他人进入,若有违反,视同作弊。复试过程中禁止考生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招生考试内容等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法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处理。
4.考生在完成网络远程复试信息采集时,务必准确填写QQ和个人联系方式,学院将提前安排专人与考生联络。
5.考生须密切留意学校及学院发布(送)的相关信息,保持各类联络方式畅通。
三、资格审查及模拟演练
时间:5月28日
1.根据学院通知,使用腾讯会议视频连线进行资格审查。展示复试现场环境,复试环境检查合格后,正式复试时需按照此标准布置考场。
2.经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软件测试及环境检查后进行模拟演练。考生电脑端接入腾讯会议,手机端通过微信小程序接入腾讯会议,测试音视频质量及互动效果,并进行屏幕共享PPT演示,提前适应网络面试环境。
3.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予参加复试。
四、复试
时间:5月29日
1.复试内容
(1)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00分)
与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一同进行,形式为英语汇报与问答结合,时间约为5分钟。考生从研究工作汇报和科研计划汇报中选择一部分进行英文PPT汇报,时间不少于3分钟。
(2)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考核(100分)
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时间为20分钟。考生准备10分钟PPT汇报,内容包含个人简介、学习工作经历、科研实践经历和成果、研究计划等。
2.复试流程
(1)5月29日上午8:3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视频连线方式抽签确定本人面试顺序。请考生务必按时在线,抽签后记住自己的复试序号。
(2)5月29日上午8:40,考生根据秘书指令,通过腾讯会议进行资格复核和复试环境复查,无误后,等待复试正式开始,PPT展示通过复试平台屏幕共享形式实现。
备注:如面试过程出现故障,无法及时恢复正常使用,复试顺序延后,等待复试秘书通知。
五、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90%
复试成绩为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复试成绩
3月11日起,考生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系统查询本人复试成绩、总成绩。考生对本人成绩如有异议,须在学院公布的申诉时间内提出。
六、录取原则
1.学院按各专业招生计划200%的差额比例,依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双向选择名单(名单内考生可与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在差额比例范围内,如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则成绩相同考生均进入双向选择名单。
2.总成绩的高低仅作为考生进入双向选择名单的依据,不作为拟录取的唯一依据。
3.进入双向选择名单在规定时间内经双向选择无法找到接收导师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4.学术学位定向考生录取原则:录取人数不超过学院学术学位招生计划的5%;凡有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在读的导师,当年不得录取定向就业类别博士生;原则上,录取过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的导师,从录取定向就业考生当年起,四年内不允许招收定向就业(在职)博士生。少高计划、对口支援计划、思政骨干计划、援疆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不受此限。但每位导师每年招收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原则上不超过1人。
专业学位定向考生录取原则: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学院专业学位招生计划的50%。导师拟同意接收的定向考生超过该类别可招生计划数时,则按照相应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结果,若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照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材料评审成绩选择确定拟录取结果。
5.考生若放弃报考专业的拟录取资格,申请调剂其他专业,须按照调剂程序进行,不得直接拟录取到调剂专业。
6.复试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须有充分依据)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若有一门科目成绩不合格(四舍五入取整数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七、双向选择
考生与导师沟通进行双向选择,进入待录取名单考生需在2日内完成双向选择确定导师。待录取名单公示当日在学院网站公布招生导师指标情况及导师联系方式,请自行到学院网站查询http://www2.scut.edu.cn/ce/_t1674/yjstz/list.psp
进入待录取名单的考生,可与导师联系,双方达成口头意向后,考生下载《双向选择意向表》,在双向选择表上签名(可用电子签名;没有电子签名的考生,可以按照双向选择表的内容,手写内容并签名拍照发给选定导师),导师打印双向选择表,签名后将表交到学院教务办公室,导师在《复试录取情况登记表》录取导师处签名,即完成双向选择环节。
八、拟录取名单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确定后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请考生及时留意查看。
拟录取考生按照学校通知自行在研招系统打印《考生现实情况复审表》《调档函》,定向就业考生还需《定向就业协议书》。
对于在职人员及硕士毕业一年以上考生攻读非定向就业类别拟录取考生还需提供离职证明材料(录取的非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原有工作单位的应从原单位辞职并与原单位脱离任何关系,不允许出现停薪留职或离岗不离职等各种假离职形式;确无单位者需提供相关说明)。
考生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合格者录取通知书不予发放。
九、体检
除本校2022届应届毕业硕士生,直博生、硕博连读生,以及不住校的定向就业类别考生外,其他考生须参加体检。考生在当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规定,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6月15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体检报告由考生通过EMS快递寄送到学院,学院汇总后送校医院审核。不参加体检或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若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体检报告邮寄联系方式: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化学与化工学院逸夫工程馆108室
收件人:刘跃兰
联系电话:020-87113637
十、咨询及申诉
1.复试过程中有相关问题咨询可致电:020-87113637。
2.公示期内,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申诉:
学院纪委:020-87110291
学校研招办:020-87113401
学校纪委:020-87110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