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做好2020-2021学年度本科生社会捐赠奖学金及学校奖学金评审工作,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本科生综合测评及奖励办法(2021年修订)》以及捐赠方要求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评审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捐赠方有要求的,以捐赠方的要求为准。
二、评选资格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2. 测评学年度内无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而受到学校处分;
3. 德育成绩积分不低于60分;
4. 本学年内必修课程无不及格或不通过科目(以首次考试成绩为准);
5. 体质测试成绩75分及以上;
6.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表现良好以上。
三、奖学金标准、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学校社会捐赠奖学金
(1)本人书面申请,不少于1000字,内容需包含对捐赠单位的了解和认识;
(2)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或捐赠方指定的申请表(附件3/4);
(3)教务员签名、盖章的个人成绩单(学院准备);
(4)相关获奖成果等证明材料复印件;
(5)捐赠方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 学校奖学金
在学年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符合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均可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2020-2021学年度学校奖学金申请表》(附件5)。
五、其他事项
1. 诚实守信,严禁弄虚作假。对在奖学金评审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学生,一经查实,除取消本次参评资格外,还将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严肃处理;
2. 同一学年内,各类奖学金不重复获得;
3. 捐赠奖学金申请材料请于10月11日前交至工程馆B04佘老师处,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至175947989@qq.com,文件以“班级姓名申请奖学金名称”命名,捐赠奖学金申请表格均须学生本人认真填写,使用宋体小四号字体,单倍行距,不得改变表格大小,采用A4纸双面打印;申请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名;
4. 学校奖学金书面申请请于10月14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交至工程馆B04佘老师;
5. 逾期不报或材料不全者做弃权处理。
附件1-2020-2021学年各类奖学金明细.xls附件2-2020-2021学年度华南理工大学捐赠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附件3-2020-2021学年度“金发科技奖学金”申请表.docx附件4-2020-2021学年度广汽奖学金申请表.xlsx附件5.2020-2021学年学校奖学金申请表.doc附件6-广汽奖学金评选优先考虑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