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届毕业生申报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的通知 发布者:王丽间   发布时间:2021-05-25   浏览次数:236

  为培养具备“家国情怀,全球视野”的领军领导人才,引导毕业生赴基层、重点领域建功立业,根据《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奖励办法》(华南工学﹝2020﹞23号)文件精神(见附件1),学校决定对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毕业生进行奖励。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者只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定向、委培、国防生、内地新疆班、内地西藏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毕业生。

2.可申请奖项的2021届毕业生包括:当年6月20日前与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重点单位、基层单位签约并在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鉴证过的毕业生;当年9月15日前获得参军入伍通知书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毕业生、赴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  

3.我校毕业生到西部及艰苦边远地区(见附件2)重点单位(见附件3)、基层单位就业,以签订三方协议上的签约单位名称和单位所在地为准,对赴“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赴国防军工单位工作的毕业生可放宽标准。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本人在毕业当年6月10—18日向学院提交“‘笃行奖’初次申请表”和思想汇报,学院组织评议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人选。其中,参军入伍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计划毕业生、赴国际组织就业的毕业生须在当年9月15—30日向学院提交“‘笃行奖’初次申请表”和思想汇报,学院组织评议后,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推荐人选。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7113353/13751831824  办公地点:逸夫工程馆一楼B04


附件1:关于印发《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赴基层和重点领域就业“笃行奖”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笃行奖”重点区域名单.doc

附件3:“笃行奖”重点单位名单.xlsx

附件4:“笃行奖”初次申请审批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