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化学与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审核结果的通知
发布者:刘跃兰 发布时间:2021-03-17 浏览次数:4466
根据《2021年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资格审核实施细则》和《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的相关要求,经考生本人申请,学院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学院材料评审小组评审,学校专家小组复查后,现将学院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3月17日-2021年3月22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办公室刘跃兰老师(联系电话:020-87113637,电子邮件:ylliu@scut.edu.cn)。华南理工大学2021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最终审核结果将以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审核公示为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和对口支援计划将由学校统一公布。
华南理工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21年3月1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