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05号)及《华南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华南工教〔2019〕42号)的相关精神,为积极稳妥做好我校2020年推免工作,现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推荐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政治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有献身科学的精神和为国家作贡献的责任感。
3.学习成绩优秀,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
4.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500分及以上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9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6.0及以上。
体育类、艺术类专业学生要求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
5.身心健康,有足够的精力完成研究生学业,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
6.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未解除的违法违纪处分。
二、优先推荐条件
必备条件:
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
选择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优先推荐。
1.参加国际、国家级大学生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竞赛名单详见附件)获得特等奖、金奖或一等奖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前两名(以获奖证书排名为准),其中参加全国“挑战杯”“创青春”竞赛获奖的主力队员参照《华南理工大学“挑战杯”“创青春”系列竞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学〔2017〕13号)执行,参加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的主力队员参照《华南理工大学“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奖励管理办法》(华南工教〔2017〕45号)执行。
2.获正式授权发明专利者(第一作者)。
3.参加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优秀的项目负责人。
4.在国内外SCI/EI(核心)/CSSCI/SSCI/A&H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含被录用者)或者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并被SCI/EI/CSSCI//SSCI/A&HCI(光盘版)收录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
5.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或文艺竞赛获第一、二名,广东省大学生运动会获第一名的个人或团体的主力队员,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第一名的队员。
6.在其他重大学术活动中表现优秀、有特殊学术专长且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须经3名以上(含3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且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需在学院公示。
优先推荐的学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方可获推免资格,不占学院推免名额。
三、其他推荐类型
1.“2+3”学生辅导员,即获得推免资格后保留入学资格两年,先从事两年学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后入读研究生,申请条件如下: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综合素质和能力特别突出的,符合学校公开选拔“2+3”学生辅导员的其他条件。
2.西部计划和支教团,即获得推免资格后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先赴西部地区服务一年后入读研究生,申请条件如下: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
3. “2+3”征兵计划,即获得推免资格后保留入学资格两年,先在部队入伍服役,退役后入读研究生。申请条件如下: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五年制)本科综合培养计划规定的必修课原始成绩百分制平均学分绩点在本专业排名前50%;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或托福网考成绩达到80分及以上,或雅思成绩达到5.5及以上;体质测试成绩达到推免研究生的要求;符合当年征兵年龄要求;身体条件达到《应征公民体检标准》的要求;政治考核符合国家《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
4.创新班、卓越班以及联合班等教改班学生的推免条件,按相应管理办法执行。
5. 高水平运动队学生的推免条件,按《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高水平运动队管理办法》执行。
四、推荐名额及推荐流程
学院推荐名额分配综合考虑各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数、学科发展、本科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教学管理规范、上学年推免工作情况等因素,由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并实行动态管理。各学院严格按分配名额的10%推荐后备人选。
推荐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毕业当年必须入学(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除外),原则上不得中途退出。学生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到学校违纪处分且未解除、课程修读或毕业设计(论文)不及格等导致不能应届毕业者,取消推免资格。
2.推免工作中遇到其他特殊情况,由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决定。
六、学院近期推免工作相关安排
1,有意申请推免的同学于9月9日前登陆http://www.scut.edu.cn/tuimian(帐号为学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保存,核查无误再提交。
2,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请于9月9日下午17:00前交逸夫工程馆B04:
正常推荐的同学需提供: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右上角写上联系电话+体测成绩)
参与优先推荐的同学:英语成绩证明复印件(右上角写上联系电话+体测成绩)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优先推荐的面试将安排在9月11日上午(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更详细推免工作流程时间安排表请查看附件2
联系人:王丽间
联系方式:87113353/1375831824